□ 马淑艳
“玉溪之变”是缘于主动融入“两个大局”的清醒认识,始于“标兵越来越远、追兵越来越近”的发展环境,始于省委对玉溪的厚望和鞭策,始于全市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求。 回顾玉溪的发展,就是每一个历史时期,在不同的基础上主动识变,面对环境变化、任务要求,敢想不畏难、敢闯不退缩、敢干不懈怠,真正领风气之先,这是变化当中不变的精气神。 过去成绩的取得是曾经敢于思变的见证,而事业的续航则需要永不懈怠的持续奋斗。现实与理想存在对立的一面,要真正把握现实需要之“变”,看到现实需要与理想初衷的差距。现实不可能自动满足人的理想,必须通过实践使之实现,置于变化中,识变、思变、应变,主动把握社会发展规律。
坚持整体展开与重点推进的辩证统一 “变”,本质上就是突破思维定势、实现变革进取。“真理标准”大讨论,解除人们思想的禁锢,拉开改革开放的序幕;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消除人们的思想疑虑,推进改革开放深入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伊始的广东考察,清除人们思想的惯性,引领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实践充分说明,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总是伴随着人们打破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推进实践创新,推动经济社会不断前行。 时代在发展,人民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有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追越,直面难题、自我革新的拼搏,敢于尝试、攻坚克难的担当,在诸多的品质精神中紧紧扭住“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重点突破。“玉溪之变”打破的是思维定势,克服路径依赖,推陈出新,不为过去的成绩所累,不为既有的经验所限,也不为前方的困难所阻,真正成为创新发展的探索者。
坚持责任约束和激励驱动的辩证统一 有创新、识变的思维还需要敢于践行的能力。“敢”于突破,主动应变需要基于客观实践形成微观的且具体的推进力量,实现责任约束和激励驱动的辩证统一。“敢”源于其强烈的主体责任。针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问题,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建立责任制的极端重要性,唯此才能“在各条战线上形成你追我赶、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的风气”。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搞改革,现有的工作格局和体制运行不可能一点都不打破,不可能都是四平八稳、没有任何风险。只要经过了充分论证和评估,只要是符合实际、必须做的,该干的还是要大胆干。”要求领导干部要把落实责任摆在核心位置,强调“对完不成任务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干,就要有不怕冒风险的担当,这是一种对应变代价的清醒思想准备,强烈的责任担当构成了“应变”的重要内驱力。 如果说责任约束、敢于担当是内因,那么享有鼓励“敢立敢破、敢闯敢试”的环境就构成了应变的重要引领力,对处于“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打头方阵的领导干部而言极为重要。“玉溪之变”化解的就是敢闯敢试中存在的思想顾虑、制度障碍、机制缺陷和能力弱化等,从正面进行激励。如,玉溪市完善干部“育选管用”全链条机制,鲜明树立实在实干实绩导向,大力选拔敢担当、善攻坚、作风实、能干事的干部,做到选拔一个好干部,兴起一个事业产业。同时,以组织为干部担当推动干部为事业担当。建立健全容错纠错防错和查处诬告陷害的制度体系,从组织层面、制度层面,为想干事的人撑腰、为敢担当的人鼓劲。当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并非对任何失误都宽容,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盲目决策、“拍脑袋决策”,放纵“乱作为”。宽容失误和严厉问责并行不悖,坚守底线、划好红线也同样不可或缺。
坚持依靠人民和组织人民的辩证统一 促进变化的最大活力蕴藏在基层和群众中间,鼓励创新、鼓励创造、宽容失败,为人民群众发挥创造精神提供宽松的制度环境,有利于激发并凝聚蕴藏在他们中间的巨大创造力,让人民群众在“闯”和“试”中建功立业,在主动中收获更多“获得感”;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通过宣传舆论的引领,鼓励、发动人民在敢闯敢试中锁定目标,认真钻研,一干到底。概言之,“玉溪之变”就是要把加强顶层设计与发挥积极能动性结合起来,发挥顶层设计在“任务、目标”的立意和系统引领上的显著优势,发挥积极能动性激发基层政府、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如此既有政策设计与安排,也高度重视政策下沉与落地问题,把干事热情和科学精神结合起来,使出台的各项举措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需要、符合群众利益。 (作者单位:中共玉溪市委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