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六届市委第七轮巡察于2023年9月25日全部完成进驻。6个市委巡察组将对市卫生健康委、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和市第二人民医院4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医保局党组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对通海县纳古镇、峨山县化念镇、新平县戛洒镇及所辖15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同步安排红塔区、江川区、澄江市、通海县、华宁县、峨山县、新平县和元江县8个县(市、区)党委巡察所辖医疗卫生系统。市委巡察时间为45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巡察的主要对象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精准把握“四个聚焦”监督重点、“四个对照”监督标准、“四个紧盯”监督路径,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忠诚、政治立场、政治担当、政治纪律,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
三、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将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调研、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要求,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及“一把手”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被巡察单位及下属(下级)单位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线索。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