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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7   A03版:三版 往期回顾 搜索 返回列表
让婴幼儿托育服务不负所“托”
作者: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1045
□  李梅

    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共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机构135家,全市开放托位5400个,每千人口托位2.4个,在托婴幼儿3950人。(详见8月14日本报第五版相关报道)
    0至3岁婴幼儿是社会上“最柔软的群体”,一份调研报告指出,当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有数千万人,其中三分之一的家庭有较强烈的托育服务需求,而目前实际入托率仅为约5.5%。3岁以下的孩子谁带,成为职场父母必须面对的抚育难题。婴幼儿托育服务可以让父母的这一难题迎刃而解。积极发展婴幼儿托育服务,既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现实需要,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意义深远。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在幼有所育上持续用力。托育服务关系着婴幼儿的健康成长,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牵系民族未来,也是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的关键。
    托育服务要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数量提上去是基础。相关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支持政策,为托育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明确好未来托育事业中长期发展目标,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托育点,开办托育班,把托育服务机构的数量提上去,千方百计扩大服务供给。
    托育服务要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把好“质量关”是重中之重。政府部门要完善相关管理规范,从托育服务机构的选址、硬件设施、食品安全等,到监管力度和质量评估,都不可遗漏,以此持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打造环境安全、设施完善、父母放心的托育服务机构。同时,还要提升服务质量,让婴幼儿不仅有得“托”,而且“托”得好。
    托育服务要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普惠是关键。目前,托育服务机构大多是民营机构,价位一般偏高,这挡住了部分有需求人群的送托之路。建设普惠型托育服务机构,政府不仅要建设公立托育服务机构,还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建立起适合当地的家庭托育补贴制度和家庭托育扶助制度,减轻家庭托育负担。
    托育服务要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师资是保障。托育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需要一支素质优良的托育服务人才队伍。高校要承担起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托育服务人才的责任,开设托幼专业,系统性专业化地进行人才培养,提高师资水平,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对托育服务人才的需求。
    托育服务一头连着万家福祉,一头系着民族未来,只有政府、院校、托育服务机构同向发力,促进婴幼儿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婴幼儿才能得到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照护,茁壮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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