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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9   A04版:四版 往期回顾 搜索 返回列表
区纪委区监委——
“组+N”联动监督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作者:通讯员何玉芬万学俊 来源:玉溪日报 字数:645
    本报讯(通讯员  何玉芬  万学俊)今年以来,红塔区纪委区监委把“吃药难”“吃药贵”“用药不放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清廉云南”建设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来抓,紧盯“药瓶”“药商”,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同步开展“组+N”联动监督,对制售假劣药品、以药谋利、“吃拿卡要”等腐败问题深挖细查,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紧盯“药瓶”安全问题,创新探索“组+局”监督模式,一方面督促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印发《玉溪市红塔区“药剑”2023联合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犯罪重点攻坚行动。另一方面进行嵌入式监督,通过提出工作建议、下发工作提示、定期开展联合会商等形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指导。
    为充分发挥系统优势,释放监督叠加效应,区纪委区监委采用“组+组”联动模式,由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红塔分局纪检监察组联动配合,形成重大事项会商、工作举措协商,监督检查联动配合,问题线索、整治举措、经验成效互通的“两商一联三互通”协作机制,通过细化职责分工,制定检查清单,对医疗系统人员收红包、拿回扣、履职不到位等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乡(街道)纪(工)委监督力量,“组+地”联动,采取包片挂钩、交叉监督等方式,同步督促乡(街道)一级职能部门靶向施治。
    截至目前,区纪委区监委已发现并督促整改涉药问题17个,向公安机关移交制售假劣药品案件5起,批评教育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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