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黎)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聂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玉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玉溪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污染防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来抓,多措并举、形成合力,不断完善我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要深度了解我市当前环境状况的突出问题、短板和差距,盯紧目标任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质量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全力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和美丽玉溪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人大社会委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要求,要正视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监管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移风易俗任重道远等现实问题,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守正创新、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成果,不断补齐短板,真正形成殡改工作的“玉溪经验”“玉溪模式”。 会议在听取市人民政府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审议意见报告基础上,对《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会议强调,地方立法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是全市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依法按程序抓紧推进立法工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光旭、黄太文、何雪峰、孙金会、鲁春红,秘书长张伟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军,市纪委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