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思敏 通讯员 冯晶晶)近日,新平县人民法院戛洒法庭调解并执行完毕一起涉及15人的农民工讨薪案件。 2019年3月至4月,原告施某某、李某某等15人与被告杨某达成口头劳务合同,约定原告到被告工地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被告未按时支付劳务费,原告手持欠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 戛洒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为了能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多方辗转联系到被告,通过电话、微信与对方沟通,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做工作,引导其换位思考。经过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杨某表示愿意支付原告施某某、李某某等15人劳务费共计43270元,现拖欠工资已全部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一旦面临被拖薪、欠薪的情况,一定要用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收集拖欠工资的证据,特别是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员工名册、出勤记录、工资欠条等。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